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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建设与管理条例(试行)

发布日期:2002-11-18 15:06    点击数:

校国资字[2002]11号

一、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意义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是我校必不可少的一项公共体系建设之一,对提高学校教学与科研水平、促进学科交叉提高设备利用率、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学校学科建设的整体规划,重点有电子信息、测试分析、微波测量、网络服务等建设是我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共享资源,面向全校服务,为全校重点学科的高水平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及创新成果的获取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建立建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平台的管理机制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实现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开放管理。

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管理结构

1、成立学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专家组,对学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购置进行充分论证,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开放共管进行审议。

2、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方式是“专管共用、资源共享”,或者“协作管理共用”。在满足学校内部要求的前提下,面向社会开放,充分利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周期,发挥其设备的最大作用和效益。

3、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211工程”建设项目设备管理条例》进行专家论证,招标采购,专人管理。

4、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运行、调拨、报废等归口国有资产管理处管理,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运行、维护与日常管理。

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平台运行管理

1、建立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平台工作网。所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可上网查询,预约登记,根据实际情况分为有偿使用和免费使用。有偿使用收费一部分可做为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维护与运转费用的补充及单位管理工作人员的劳务费用。

2、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运转与维护费用由学校与单位(学科、院、所)共同承担,其中,学校承担的运行与维护费用根据设备利用率和面向其他学科运行的工作量决定。

3、学校将另行出台大型精仪设备相关的补充文件或办法。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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